离婚调解书是否可以后悔
湖州吴兴刑事律师
2025-04-21
离婚调解书一旦签署并经法院确认后,通常具有法律效力,双方需严格遵守其约定。然而,如果在签订调解书后,出现了对原协议内容的遗憾或需要调整的情况,是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的,但须符合法定条件,如发现对方隐瞒财产、提供虚假情况等。此外,若因重大生活变化导致原约定不再合理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240条的规定,向法院申请变卸。故而,虽然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,但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追求修改或撤销的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条:各方当事人有权自愿提起诉讼,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进行诉讼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十七条:离婚后,原约定或判决不再适用,双方可以变更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改判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240条:调解书具有与法律效力相当的效力,除非有欺诈、胁迫等情况发生,否则不可擅自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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